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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塞卡德
遺產承辦/遺囑認證
當一個人過世後,他的資產會如何?死者過世後,需要有人來管理他的遺產。
死者是否立下遺囑 (又稱平安紙),會直接影響申請授予承辦書的程序及遺產分配。因此在開始進行遺產承辦程序之前,首先要確定死者是否立下遺囑。要查明死者是否立下遺囑,可以嘗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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徹底搜尋死者的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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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死者的保險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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詢問親屬的財務或法律顧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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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尋
有遺囑
遺產承辦由死者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處理。
遺產將根據遺囑進行分配。
申請授予時需提交的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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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的死亡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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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囑正本
無遺囑
遺產承辦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由死者至親擔任遺囑管理人,優先次序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。
遺產將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進行分配,扣除各種費用後的全部遺產,例如稅收和喪葬費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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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,有子女
配偶先取首50萬,剩餘的平均分成兩份,其中配偶將獲得一份,另一份由所有子女平均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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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,無子女
配偶先取首100萬,剩餘的平均分成兩份,其中配偶將獲得一份,另一份由死者父母平分,如父母已過身,該份則由兄弟姊妹平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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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身
遺產全歸死者父母,如父母已過身,則由兄弟姊妹平分。
如果不希望按上述方式進行分配,所有受益人同意下,律師可安排辦理家庭協議,重新分配遺產。
申請授予時需提交的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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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的死亡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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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的結婚證書及離婚證明(如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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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子女的出生證明(如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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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者的出生證明(如死者單身)
受養人申請從遺產中撥付經濟供養
即使死者在遺囑上沒有把件何遺產留給配偶,或者同居伴侶生前沒有立下遺囑,雙方亦沒有合法夫婦的法律地位,香港法例第481章《財產繼承(供養遺屬及受養人)條例》 仍容許受養人從死者的遺產中申請經濟給養。
我們的服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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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承辦諮詢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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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申請授予時需提交的文件、監誓及核證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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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香港出生、死亡、結婚或離婚證明的核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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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交申請到遺產承辦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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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安排檢視死者的銀行保險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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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透過香港律師會進行遺囑搜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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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遺產管理人/執行人向銀行或金融機構查詢死者戶口資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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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冊死者在香港擁有的土地物業房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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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備遺產的資產及負債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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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遺產承辦相關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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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請知會備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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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領取遺產授予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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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擬及見證簽署家庭協議,以重新分配遺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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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物業轉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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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受養人申請從遺產中撥付經濟供養
服務收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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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囑搜尋: HK$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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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物業轉名: HK$6,800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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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承辦: HK$10,000起 (視乎遺產的總價、資產種類的複雜性,以及所需文件是否齊全。)
我們可以協助您完成複雜的遺產承辦流程,提供法律諮詢並處理所需文件,以保障您的利益並確保遺產的正確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