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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塞卡德
離婚/ 分居
關係破裂是一件複雜的事,我們能保障客戶權益,並盡力在各種情況下為客戶爭取得最大利益,無論是管養權、探視權,還是財產分配、配偶贍養費、子女贍養費等,都能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幫助。
除非得到法院批准,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。法律上來說,提出離婚的理由只有一個,就是「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」,在下列情況法庭會接納一段婚姻經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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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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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理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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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同意離婚及分居滿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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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不同意離婚但分居滿兩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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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遺棄至少一年
由申請離婚至取得絕對離婚令所需時間,就個別案件有所不同,視乎聆訊所需時間、法庭案件數量多少、及在法庭是否滿意有關子女的安排等因素。如果雙方無任何爭議,一般可以約6-10個月完成。
離婚是否一定需要律師?
雖然你可以自行向法庭申請離婚,但一旦向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便會啟動法律程序,事先尋求法律意見將會較為穩妥。律師可以協助你確定有爭議的事項,讓你了解自己的權益,尋求可行及最合適的方案,並擬定協議以保障你的利益。
在下列情況下,尤其需要代表律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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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不同意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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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未成年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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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贍養費或財務事項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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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配偶無法完全達成協議
離婚後要不要給一半財產給伴侶?需要支付配偶贍養費嗎?
香港法例就離婚後財產分配和配偶贍養費並沒有明確規定,那就是說,不一定要分一半的財產對方,支付贍養費亦非必須,但普遍會以平分資產為基礎。配偶贍養費則會考慮雙方的年齡和婚姻的持續期;雙方各自的收入、賺錢能力、財產、其他經濟資源、經濟需要、負擔及責任、就家庭福利所作的貢獻,並以維持在婚姻破裂前享有的生活水平為基礎。一般都是雙方協議,如果未能取得共識,就需要打官司。保障自己權益,應先尋求法律意見,我們可以幫到你。
能夠獲得子女管養權及子女贍養費嗎?
法庭在處理子女管養權時,首要考慮是子女的利益,考慮因素包括:父母和子女的年齡;父母的財務資源、居住條件、品格、能力、個性、身體和精神狀況;子女本身的意願,亦會考慮醫療、學校或法庭福利官的報告,而法庭普遍盡量傾向保持現狀。獲授予撫養權的父親或母親有權在離婚或分居訴訟中,向另一方索取撫養子女的經濟資助。我們會就個別個案,為你提供爭取管養權的建議。
我們的服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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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事及離婚諮詢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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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擬及見證簽署婚前或婚後協議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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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配偶發出分居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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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擬及見證簽署分居協議或分居契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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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區域法院申請分居命令連同贍養費命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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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擬及見證簽署離婚呈請書、離婚協議及其他離婚表格或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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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香港出生、死亡、結婚或離婚證明的核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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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交離婚申請到家事法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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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呈請書送交配偶/答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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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配偶已經失蹤多年,申請及安排以替代方式送達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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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家庭調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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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請把暫准離婚令轉為絕對離婚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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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離婚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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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取管養權、探視權(包括留宿探視或監管探視) 及子女贍養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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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取配偶贍養費及財產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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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離婚或分居訴訟程序中申請禁止令,禁止任何人將有關子女帶離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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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財產分配物業轉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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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更改贍養費令或管養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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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討贍養費欠款
服務收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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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諮詢: 每小時 HK$3,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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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離婚: HK$6,800 起 (視乎個案的複雜性)
在離婚或婚姻訴訟中,如無法負擔在法庭聆訊中聘請代表律師的費用,可以嘗試申請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計劃 (法援),我們的離婚律師也在香港法律援助署律師名冊上可供提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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