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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塞卡德
改名契/ 改姓契
改名契是用作證明姓名變更的法律文件。內容是自我聲明放棄使用舊名,並以後使用新名。你可以變更、新增或刪除姓名的任何部分,或變更拼字。常見用途包括一般改名、子女改姓、加英文名、加middle name、中文名內地拼音改成香港串法、改名轉運、刪除英文譯名等。
如何更改香港身份證或護照上的姓名?
如果你想更改身份證上的姓名,你應先找律師做改名契,然後填妥申請表(ROP73),連同改名契副本,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 號入境事務大樓12樓人事登記(支援)組。你亦可以到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(觀塘(臨時)辦事處除外)、傳真、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申請表。當人事登記處收到你的申請後,會通知你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會面,並核對所提交的文件正本。若申請獲批准,你會被安排更換身份證,費用為港幣 460 元。若更改香港身份證姓名的申請獲批准並已申請新身份證,你即可提交更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姓名的申請。
如何為婚生子女更改姓氏?
香港出生證明書 (香港出世紙) 上沒有列出孩子的姓氏。出生記錄上只會登記孩子的名字,如果孩子的出生證明上登記了父親的個人資料,則姓氏將採用父親的姓氏。婚生子女更改姓氏時,必須有父親和母親簽署同意的改名契約。即使父母離婚,且單獨管養權授予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,更改婚生子女的姓氏也需要父母雙方同意。
如何為非婚生子女改姓?
如果孩子母親希望更改其非婚生子女的姓氏,需要提供自己的非婚生聲明及有母親簽署和同意的改名契。如果沒有有效的法院命令,則無需事先得孩子父親的同意。
我們提供快速的改名契服務。改名契由我們的律師見證,即日可取。
服務收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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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名契: HK$800 (成人); HK$1,200 (未成年人/ 小朋友改姓名,有父母雙方同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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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婚生子女改姓契:HK$2,800 (小朋友改姓未取得父親同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