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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塞卡德
樓宇買賣/物業轉讓與房地產



對許多香港人來說,購買房產是一個重要的決定,因為它既是一種良好的投資形式,也是穩定的象徵。因此,確保該過程按照法律要求正確進行至關重要。
我們公司提供產權轉讓方面的法律服務,包括與財產交易相關的問題。我們針對不同的產權轉讓事宜提供服務,為您提供建議和協助,引導您完成複雜的流程。我們的服務涵蓋各類物業,包括一手物業/一手樓花或二手私樓、居者物業、租屋者置其屋物業、工廈、寫字樓、鋪位及車位等。
我們的服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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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宇買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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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轉名/ 近親轉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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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加名或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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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按揭或轉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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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贖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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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轉讓買賣物業 (股權轉讓形式,購入/賣出持有物業的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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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權共有(長命契) 物業分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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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契遺失補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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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物業承辦及轉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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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擬或檢視租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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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授權書授權物業買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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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爭議及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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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主與租客糾紛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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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權侵佔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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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回所有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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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與大廈公契 (DMC) 或業主立案法團 (IO) 相關的事宜提供法律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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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法律諮詢服務
二手房買賣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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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臨時買賣合約,並繳交樓價約5%作為首期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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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,盡快委任律師,並將臨時買賣合約送交律師起草正式買賣合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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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應於簽署臨時買賣協議後 14 天內,在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協議。買家需交大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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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雙方將協商物業成交日期,通常為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後的1.5至3個月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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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方需準備管理費按金收據以及最新管理費、差餉及地租(如適用)的發票或收據。買家或其律師會向管理公司查詢是否有未繳的管理費或物業維修費,以準備分攤帳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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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方和買方將在物業成交日或之前驗樓並簽署包括樓契在內的文件,買方將支付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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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成交日透過律師樓或地產代理交付鎖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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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方或其律師將在交易完成後通知管理處轉名。
未繳補價的公營房屋及居者有其屋的物業轉讓業權、加名或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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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房屋條例》,居者有其屋計劃/私人參建計劃/租者置其屋計劃/綠表置業計劃下的單位,若未補繳補價,則不得更改其業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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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繳補價的資助單位,須經房屋委員會 (房委會)同意後方可轉讓業權。房委會同意此類業權轉讓的理由包括申請配偶加入成為聯名業主;因離婚或分居而申請將業權轉給配偶; 因有登記家庭成員提供樓宇的首期或按揭供款而申請更改業權; 業主去世、年紀老邁 (即65歲或以上)或重病命危等。
涉及費用:
- 提交過戶申請時向房屋委員會繳交的行政費:約HK$3,000
- 所有權轉讓律師費用:約HK$7,000
- 向政府支付的雜費:約HK$5,000至HK$6,000(包括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轉讓契據初稿政費用 HK$2,440)
我們的服務收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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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物業:港幣6,800元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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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遺產移轉財產所有權:港幣 6,800 元起